浊度计的应用范围很广,成千上万台浊度计在环保、城镇供水、卫生防疫以及轻工酿造、能源、医药生产等部门的科研和现场测量中使用。由于浊度计的原理、精度、测量方式不同,种类很多,而采用的浊度标准又不完全统一,因此给浊度测量流量值的统一带来困难。在我国,目前评价一台浊度计的测量水平主要有如下要求和技术指标:
⑴ 仪器的零点漂移 仪器零点在30Min内的漂移应小于所在量程范围的满量程值的1.5%。
⑵ 仪器示值的漂移 仪器示值在30min内的漂移应小于所在量程范围的满量程值的1.5%。
⑶ 仪器测量的重复性 对同一样品重复进行测量时,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2%。
⑷ 量程转换偏差 带有量程转换的仪器,在相邻两个量程范围内对同一浊度样品进行测量时,其测量值之差应小于较高量程范围满量程值的1%。
⑸仪器示值误差 仪器的示值相对误差应不大于±10%。